天津牵住财政体制改革“牛鼻子”
2015年7月28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办公室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天津全面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牵住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体制机制改革“牛鼻子”,在盘活存量资金、整合专项资金、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推广运用PPP模式等方面实现突破。
一、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报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天津市市级预算单位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预算单位结余资金管理长效机制。按照该项规定,2014年我们对部门长期结存的资金开展摸底调查,逐项梳理资金来源、性质和使用方向,实行分类管理,统筹使用,集中财政存量资金65亿元,投向民生重点领域。推进公有住房等国有资产和公共资源出售变现,2014年共实现公有住房出售收入4.6亿元。通过拍卖、转让等形式积极清理停工半停工工程,集中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事业发展。加大对国有资产的整合力度,调剂使用长期闲置、低效运转的资产,建立部门间资产共享共用机制,优化资源配置,节约经费支出。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明确财政借款催还责任主体,采取印发催款通知、专项扣款、安排预算归垫、同一项目暂存暂付对冲等方式,2014年累计清理各部门和区县借款35.9亿元,暂付款总规模比上年下降12.8%。制定《关于天津市政府外债和再贷款债务清偿的方案》,分类梳理了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财政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协议执行情况及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再贷款项目情况,提出处理原则和工作建议。实行财政专户“集中审批,统一开户”制度,建立“管理规范、操作透明、监管到位”的资金安全保障体系。自2011年起,连续4年开展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通过自查清理、限期整改、重点督查等形式,严格落实财政部专户清理意见,累计撤并财政专户170余个。
二、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市财政整合分散的专项资金,先后建立了教育类、农林水类、文体广以及城乡低保和临时救助等多项一般性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根据区县的事业规模、财政投入、人均财力、绩效管理等因素进行分配,由各区县财政部门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自主安排资金,从而实现了管理方式由项目管理向目标管理的转变。市财政出台了《市对区县财政教育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农业一般性转移支付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等多项制度文件,明确区县主体责任,为市和区县两个层面资金整合奠定了制度基础。市财政将用于扶持企业发展、扩大对外贸易、环境治理等方面的专项资金进行清理重组,设立现代都市型农业、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外经贸发展等专项资金,整合后的专项资金统筹用于市政府确定的重要任务和重点项目。在整合专项资金的同时,划清归口管理部门的任务分工,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项目实施。以农业综合开发专项为例,在不改变现有资金管理体制和分配方式的前提下,明确了发改、国土、水利、农业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集中规划、集中建设”的机制,实现连片治理、整体推进、区域衔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格控制债务总量,实行分地区限额管理,明确要求市级以还定贷、适度负债,区县确定限额、控制风险,乡镇化解旧债、不举新债,确保全市债务规模总体可控。加强债务动态管控,搭建债务监管信息平台,建立覆盖全市的政府性债务台账,对各级政府债务“借、用、还”实施全过程监管。健全债务预警机制,分类设立风险指标和预警区间,对债务较为集中的地区和融资平台进行风险提示,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严防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逐笔分析债务形成原因,根据项目类型、举债主体、偿还来源,明确划分政府与企业的偿债责任,锁定债务余额、在建项目和融资平台名单,全面摸清债务“家底”,为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和存量置换夯实基础。研究制定城投集团转型发展方案,盘活融资平台现有实物资产、股权资产和土地资源,推进经营性资产转让变现,增强企业信用实力。加快融资平台改组改制,整合内部优质资源,打造企业营利板块,积极创造条件,将主要从事经营性项目的融资平台公司逐步推向市场。
四、积极推广PPP模式。将PPP投融资模式改革列为今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专项工作,把PPP投融资改革作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更多公共产品、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作为突破城市发展资金瓶颈、化解政府存量债务、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手段。发改、财政、建设、国资、国土等部门共同成立全市PPP投融资改革工作推动小组,按照部门联动、分工明确、协同推进等要求,建立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障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稳步推进。财政部门会同发改部门共同出台了我市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投融资模式改革的工作方案和指导意见,印发了征集我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通知,并会同建设部门研究市政公用交通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方案。积极推进PPP试点项目建设,将涉及污水处理、海水淡化、新能源等十个行业的27个项目纳入项目备选库,其中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列入国家首批PPP示范项目,并已确定在纯电动公交领域开展首批PPP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天津通过PPP模式化解存量债务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并对地方融资平台存量项目进行了甄别筛选,按照“先试点、再推广”原则,重点推进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按PPP模式改造,实现政府债务转出,有效减轻政府负担,降低整体债务风险。已先后与中国人寿、平安保险、国开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就设立PPP基金方案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对接,积极推进轨道交通领域产业基金的设立和落地。同时,积极搭建资金供需平台,组织召开全市金融机构政府项目推介会,探索产业基金设立招投标机制,充分发挥全市统一谈判优势,缓解建设资金不足和融资成本偏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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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