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改造百所农村中小学食堂
从今年开始,天津市将按照《天津市农村中小学学生食堂建设标准》,投入专项资金,着力提升改造100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供给水平,其中包括为小学低年级课间供应点心,并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营养补助,全面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这份建设标准明确规定,农村中小学校学生食堂建筑结构要坚固耐用、易于维修、易于保持清洁,应能避免有害动物的侵入和栖息。食堂要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建筑严禁建于产生有害、有毒物质的工业企业防护地段内;与有碍公共卫生的污染源应保持25米以上距离。食堂建筑的基地出入口应按人流、物流分别设置,妥善处理易燃、易爆物品及废弃物等的运存路线与堆场。
天津市教委负责人表示,农村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的面积应考虑部分学生用餐和蒸饭的需要,以及小学低年级课间供应点心。厨房应包括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粗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为独立隔间的场所。各场所均设在室内。厨房加工和烹饪间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少于8平方米;农村中小学食堂餐厅座位布置应满足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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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