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家电以旧换新补贴4.41亿元
从天津市商务委获悉,天津实施家电以旧换新27个月,家电以旧换新补贴148.55万台,消费者直接得到财政补贴金额4.41亿元,家电以旧换新累计销售新家电207.81万台,累计带动家电销售额78.35亿元,消费者在家电以旧换新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
天津自2009年9月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2011年12月31日圆满结束。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天津市制定了《天津市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本着“手续简便、方便消费、直接补贴、安全高效、节能环保”原则,推动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实施。天津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担任,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统筹协调全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委,负责有关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委和市财政局负责人担任。各区县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负责本区县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组织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回收及销售定点企业招标工作。
天津制定统一规范的操作流程。市财政局会同市商务委以招标方式确定家电销售企业和家电回收企业,最终有19家回收企业、22家销售企业中标并向社会公布。补贴资金按照专项转移支付有关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实行公开透明、分级负担、定向使用和动态监管。各区县财政局对财政补贴资金全部实行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对购买人补贴兑付。在补贴资金审核兑付中,严格按照规定对购买人的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做到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时间及时兑付财政补贴资金,期间未发现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问题。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加强对家电销售企业、拆解处理企业代理审核补贴资金兑付情况监督检查,各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回收、销售和拆解处理企业遵守国家和天津关于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实现了国家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拉动内需的预期效果。
此外,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还促进了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稳定和扩大了社会就业。据统计,天津市家电以旧换新累计回收旧家电214.22万台,送交拆解189.86万台,已拆解183.90万台,拆解率96.86%,减轻了环境污染,降低了家电消费能耗。全市直接参加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回收、拆解企业人数达3万多人,新增就业近万人。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2年01月10日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