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高财政补助标准 新农合覆盖率达到100%
如今,在天津蓟县山村有这样一句顺口溜:“小病不再扛,村里开处方;大病去医院,农合作保障;看病不再难,划卡治疗伤;农民身体棒,健康奔小康”,反映出农民对就医现状的新看法。据悉,天津新农合覆盖率已经达到100%,参保农民突破330万人,人均筹资标准达到了124.6元的较高水平,该市提前两年实现国家提出的农村医疗保障目标。
据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天津实施近5年来取得显著成效,参加新农合的农民人数越来越多,新农合极大地减轻了农民医疗负担、缓解了以前农民因病返贫、因病至贫的状况,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日前,在天津市组织的社情民意抽样调查中,有90%的农民认为现在不再为看病发愁,有85%的农民认为看病有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成功实践。自去年起,天津对农业人口较多的武清区、蓟县、宁河县、宝坻区、静海县五个区县和财力较困难的汉沽区,全面提高了市级补助标准,对“五保户”和特困农民给予自筹部分补助,使全市12个涉农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支出合计达到1亿元。目前,全市3871个行政村都实行了新农合制度,新农合覆盖率达到了100%,参保农民突破330万人,人口覆盖率达89%。今年,天津市政府又提高了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水平,财政补助标准从40元提高到8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从20元提高到40元,天津市12个涉农区县中有6个区(县)人均筹资标准已过百元。
天津市在完成国家规定的目标后,进一步提高村民参合覆盖率,扩大新农合受益人群,同时在方便农民及时快捷报销和增加合作医疗资金利用率上采取多项措施。各区县全面实施新农合保障资金信息化管理,建立完善医疗保障网络系统,在全国率先实行农村医保“刷卡”结算,农民住院看病只要在医保卡上一划,除去合作医疗报销部分,只需支付个人负担医疗费部分即可,大大方便了农民住院就医。此外,天津市还为参合农民设定家庭账户,方便农民门诊缴费,实现参合人员住院、出院和使用费用的实时处理,严格医保资金操作流程,实现科学规范管理。为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发展,从去年起,天津市每年筹措3亿元资金用于农民医疗保障,其中60%由市、区(县)、乡镇财政担负,每个农民每年只需缴纳40元钱,就能享受全年医疗保障,按规定享受报销政策,加快完善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到2010年天津将有360万农民纳入农村医疗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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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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