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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聚焦依法理财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凉山州财政局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确保我州财政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一、强化制度建设,构建规范性文件管理体系。坚持从制度层面夯实基础,因地制宜,2022年4月24日,根据新修订的《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制定了《凉山州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实施办法》。严格落实了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公布、备案、清理等规定,把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二、注重效果导向,确保内容合法程序合规。一是推动各方参与,规范制发程序。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推动社会各方有序参与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完善专家参与论证的渠道,充分听取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认真论证评估行政规范性文件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二是靶向发力,明确审查重点。加强公平竞争审查,重点针对规范性文件是否违法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是否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制定程序是否合规等方面严格把关,严密防范法律风险。三是创新方式,提升审核质效。完善专家协助审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有关专家作用。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合法性审查意见书》问题提得准、意见立得住,经得起法律和实践检验。

  三、统一制发标准,加强报送备案监督。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统一采用“凉财规”文号,统一在内设法制工作机构编号,统一在凉山州财政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公开并进行政策解读。我局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始终坚持报备工作制度,在制定规范性文件30日内,及时将该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和制定说明、制定依据等材料提交给州司法局相关科室进行备案,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实施得到有效监督。

  四、落实清理机制,动态更新公布文件目录。根据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以及州政府、州人大和司法部门工作安排,及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确保凉山州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出现与上位法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情况。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建立工作台帐,严格按照清理重点和标准逐件进行审核,先后清理自2014年以来凉山州财政局制定的34份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19件,拟失效7件,废止7件,拟修订1件。对决定继续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在互联网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对决定修订、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明确完成时限,按法定程序推进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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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