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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坚决落实“三保一优一防”重要要求
推动支出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南充财政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始终坚持把省委“三保一优一防”重要要求作为抓好财政工作、做好预算收支管理的重要准绳,坚持以财政收入提质增量为中心,紧扣绩效提升和风险防控两个关键,推动理财思路、投入方式、资金管理向现代化财政制度管理要求转变,精准预算、精确保障、精细管理、精神干事,全面增强支出管理水平。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0亿元,规模居全省前列。南充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直达资金管理、预算绩效管理、脱贫攻坚专项资金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财政支出管理方面的经验做法多次得到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

  一、聚焦财政支出管理依法依规,着力完善长效机制

  坚持把“无预算不执行、有预算不突破”“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贯穿到财政支出管理的全过程,紧紧扭住资金分配、使用、绩效三个关键,将制度建设贯穿于财政资金支出全过程。一方面,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坚持“一项资金、一个管理办法”,用制度管权、管钱,确保资金分配使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近年来,南充财政先后修订完善出台了《南充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充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以及《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等百余项管理制度。二方面,完善资金使用监管机制。坚持把财政监督“关口”前移,赋予财政监督部门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财政监督从检查型监督向管理型监督的转变,实现财政资金流向实行全过程、全口径、常态化监督。充分依托国库集中支付、直达资金监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等系统,全面跟踪预算下达、资金支付、规范使用情况,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确保各项资金按政策规定用到紧要处、关键点。三方面,完善绩效评价管理制度。以市委、市政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为总揽,将市县一级预算部门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实现部门绩效目标管理覆盖率和资金绩效目标管理覆盖率两个“100%”,确保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编审、上会、批复、公开四个“同步”。同时,全面推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实行绩效结果与政策存续、预算安排挂钩,对重大项目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

  二、聚焦政策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着力提升配置效率

  紧扣“六稳”“六保”、紧扣重大战略任务,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资金审批流程,强化支出管理措施,将财政资金精准投向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重点产业、重点项目。一方面,坚持“3+2”保障序列。以“三保一优一防”为遵循,结合南充实际,创新性地提出“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及“保信用、保重点”支出保障序列,坚持把“三保”支出放在财政保障首要位置,将到期债务还本付息、重大民生项目等刚性重点支出足额纳入预算安排。二方面,落实“保、调、压、延”四字措施。基本民生资金、财政负担的工资、乡村振兴资金等实行专户管理,确保必保项目不留缺口;对年内不再实施或暂缓实施的项目,及时调整或收回预算安排;市县两级年初预算的一般性支出、专项支出、“三公”经费坚持按照省上压减比例高限进行压减,减少非必要支出;根据库款情况,合理调度资金,对非紧急必需、非刚性支出延期安排和支付资金。三方面,优化资金审批管理流程。结合中省对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和财政支出管理要求,修订完善了《南充市市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对上级补助资金、本级预算资金、年度预算执行中确需增加的预算支出、“一事一议”所需资金、预备费动用、应急资金,以及财政资金借调、政府债务举借和偿还、重大政府投资事项等资金的审批程序进行全面梳理,在确保审批过程有据可查、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再造流程、优化程序,能简则简、能并则并,确保既合规又高效。

  三、聚焦财政管理制度落地见效,切实逗硬奖惩考核

  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运用预警、约谈、奖惩等有力措施,推动财政各项支出管理制度落到实处,确保财政各项支出政策发挥出最大效应。一方面,建立库款预警机制。市级财政全面加强市本级和各县(市、区)财政库款监测力度,实时掌握各地库款水平和重点支出保障情况,对库款水平持续偏低、“三保”支出未及时兑现、债务本息未足额偿还、违规新增暂付款的地区进行预警通报,确保不发生支付风险。二方面,建立约谈提醒机制。市级财政根据各县(市、区)库款变化情况和重点支出保障情况,及时对可能出现支付风险的地区及早进行约谈提醒,确保各项重点支出项目不留硬缺口,坚决杜绝转嫁支出责任,倒逼市财政进行风险兜底的行为。同时要求被约谈地区及时采取措施,筹集资金化解潜在风险,在约谈之后20日内,以属地政府正式文件向市财政报告整改情况。三方面,建立督导考核机制。市级财政参照省财政厅“红黑榜”制度,加大对县(市、区)督导考核力度。定期组成调研督导工作组,对各县(市、区)支出进度情况和直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研督导,现场办公、查摆问题、解决困难,对进度长期滞后,问题整改不力,市级财政将会同市委目标绩效办对相关责任县(市、区)综合目标考核进行扣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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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