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聚力保障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及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捕等决策部署,南溪区财政局积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紧扣财政保障主线,扎实做好禁捕退捕相关经费保障工作。
一、落实资金投入,保障长江禁捕资金需求。积极筹措资金,为长江禁捕工作提供必要财力保障,统筹用好各级财政资金。南溪区已到位长江禁捕相关资金2505.7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1844.08万元,市级财政62万元,区级投入599.71万元。
二、落实专款专用,保障上岸转产安置需求。根据《宜宾市南溪区长江流域禁捕及渔民转产上岸实施方案》,及时兑付退捕经费。截至目前,已划拨1969.15万元,其中,直接补助渔民1877.10万元,就业养老保障支出84.76万元,其他工作经费7.29万元。
三、落实专人巡护,保障执法监督落实到位。把改善渔政执法装备与工作保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筹集94.2万元资金购置执法装备,加强执法力量。设立有奖举报措施,给予举报人500-2000的奖励,聘请专职巡护员10人,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对重大案件的办理实行实报实销全额保障,严厉打击犯罪,确保长江“禁渔令”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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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