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多举措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为切实筑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安全网,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中江县多措并举,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所需。
一、加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投入。2020年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0622万元,较2019年17342万元增加3280万元,确保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供养补助、孤儿基本生活费和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二、启动实施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启动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积极做好资金筹措,2020年共安排困难群体价格临时补贴 4731万元,确保了低收入人群生活水平不降低。
三、提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水平。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县城市低保标准从560元/人/月提高到62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从380元/人/月提高到430元/人/月;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新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即:城市特困标准从728元/人/月提高到806元/人/月,农村特困标准从500元/人/月提高到559元/人/月。
四、管好用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切实做好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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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