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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巴中市财政局: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全面应对“三保”压力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巴中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四川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认真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坚决取消低、无效支出,更好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全力保障“职工工资、基本运转、和基本民生支出需要。

  一、规范预算编制,控制行政运行支出。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切实把好预算编制关口。一是除公安、消防救援和市直属学校以外,市级部门一律按10%压减部门公用经费。二是进一步压减部门项目经费,除债务付息等据实结算和依法治市、驻村第一书记、脱贫攻坚、党建等工作经费外,一律按10%压减部门项目经费。三是督促各县区按照中央、省压减一般性支出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压减工作责任,严格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将节约资金统筹用于“三保”、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支出。2020年,全市年初预算压减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达2.49亿元。

  二、强化预算约束,严控资金追加调剂。严格按年初预算执行,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增强预算执行的刚性。一是从严控制部门预算执行追加事项,除应急、抢险、救灾等重大突发事件或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事项外,一般不追加预算或新增支出。二是切实加强支出管理,无预算不得办理支出,对于必须增加事项须报市政府领导或按“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审定后实施。三是严审预算调剂。严把预算资金调剂审查关,从严控制部门预算资金调剂,夯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强化财政资金支付使用监督。四是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压减一般性支出采取的“收一批、压一批、延一批、转一批”“四个一批”措施执行,进一步加大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

  三、细化支出标准,从严“三公”经费管理。坚持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增幅,2020年,全市“三公”经费在上年压减10%的基础上一律再压减3%。一是出台《巴中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巴中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各项经费标准、开支范围,严格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支出事项审批管理,加快建立长效节约机制。二是全面实行公务卡管理,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银行转账外,公务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全面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三是认真落实部门公开主体责任,认真做好“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细化公开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政策执行,从严控制新增支出。对照中央、省规定的保障范围和标准,将全市“三保”支出足额保障落实到位,严格避免过度保障。一是严格控制各类奖励补助政策措施。全面清理各类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补贴,不自行安排民生扩面提标政策。二是严格控制新增政策性支出。除疫情防控需要外,原则上不出台新的增支计划,也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加强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充分考虑当年财力和长远影响,凡是评估认定不具备实施条件、存在财政风险隐患的政策,一律不予出台实施。三是从严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支出。认真清理超编、编外、“吃空饷”、在编不在岗人员,加强财政编制管理,严格控制辅警、公益性岗位及村社干部人员,切实减轻财政供养负担。

  五、强化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落实《巴中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全面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充分发挥“指挥棒”的作用,将绩效目标作为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的依据,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的监督力度,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坚持绩效目标与财政预算“四同步”(即同步申报、同步上会、同步批复、同步公示)。部门(单位)编报年初预算时同步编制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财政专项和政策支出由财政代编绩效目标,年度执行期间追加项目经费同步规范编制绩效目标,重大项目申报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对无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不清楚不规范的不予以办理追加。同时,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优先安排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从紧安排或调减预算资金,必要时取消预算资金。2020年,在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的基础上,试点开展巴州区、恩阳区政府预算绩效评价,并选取3个财政政策支出、5个财政专项支出、5个部门整体支出、87个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实现绩效评价“全覆盖”。

  六、严肃财经纪律,努力构建长效机制。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重点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流程,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使用全流程内控机制,将项目立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等各个环节的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位,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有效防控业务和管理风险。二是严格执行《关于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严禁超范围超标发放各类津补贴,对“三公”经费超预算、年度总支出超年初预算10%以上的地区实行重点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督促整改到位。三是严格财务管理。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会计监管和会计核算,严格资金报销审批,坚决取消不必要的支出,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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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