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财政局多举措规范财政工资直发管理工作
为了更好地维护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利益,预防职务犯罪,县财政局采取进一步规范工资直发流程、严肃工资直发纪律、加强直发系统管理、积极筹集资金等措施,全力保障工资依法及时足额按月发放。
一是调整工资发放时间。为加强对职工关怀,从2019年10月起,财政直发工资由每月下旬发放调整至每月中旬发放。二是严格业务操作期限。财政工资直发单位于每月1至15号完成本单位工资基础信息的维护,经县财政局业务股室审核后,由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完成数据的提取、月结、上卡等工作。三是加强与银行的对账工作。每项代发业务处理后,由银行及时反馈代发信息,代发成功的提供支付成功对账单,对单位职工因改名换卡、账号错误等原因造成工资直发失败的及时作退票处理并针对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重新发放。四是严肃工资直发纪律。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工资申报的预算直发单位,该单位工资推迟至次月发放。五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不按时申报工资、不予及时修改工资错误信息的财政直发工资单位予以全县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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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