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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加强预算支出管理有力助推地方经济建设

  一、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财政收支愈加平衡。在收入方面,综合运用经济指标和各种预算编制方法,科学编制财政收入预算,尽量缩小与收入决算的差距。在支出方面,严格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原则,足额安排基本支出预算,民生支出预算,始终坚持厉行节约、量入为出原则,确保了财政收支平衡。

  (二)改进预算审批方式,预算管理不断增强。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深入查找财政管理的薄弱环节,深化改革,完善措施,努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从2017年起,我县创新预算监管新途径和集体决策工作新机制,将资金使用监督关口前移,各预算单位不再单独预算专项公用经费,因特殊事项确需安排支出的,实行申报制。单位需填制专项工作经费申报表,财政汇总后送由专项审批小组审批后拨付;50万元及以上的由县委财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拨付。2017年,各预算单位共申报资金259笔,申报金额9818.74万元,审定金额6266.17万元,审减3552.57万元,审减率36.18%。

  (三)严格控制预算支出,“三公”支出不断下降。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勤俭办事业,推进公车改革,大力压缩会议经费、接待费和出国经费等一般性开支,严控楼堂馆所建设,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努力降低政府运行和公共事业运行成本。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1514万元,比上年减少236万元,下降13.49%。

  (四)推进预算公开透明,“阳光”预算深入推进。近年来,县财政局一直把预算信息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在“四本预算”全面公开的基础上,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以让群众知情、解群众疑惑为目标,全面公开预算编制原则、预算管理体制、财政分配政策等内容,全程公开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预算调整等具体操作信息,让社会各界全方位了解财政预算全过程,最大程度争取人民群众理解和支持,促进用最低的成本实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共同目标。

  二、调整支出结构,强化重点保障

  公共财政民生优先。财政支出向民生工程倾斜、向“三农”倾斜、向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加大对农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再就业、文体事业、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的投入,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全县2017年民生投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67%。

  (一)加大教育事业投入。投入1771万元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工程,改善竹林桥小学等24所学校办学条件,改造校舍面积34882平方米,新改建运动场16200平方米;县级财政投入资金1000万元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设项目,保障全县57所义务教育学校顺利完成校园维修和校园文化、美化、亮化、绿化等工作;投入资金1298.16万元为57所学校采购多媒体“班班通”设备748套,实现全县中小学普通教室“班班通”全覆盖;投入资金2912.62万元为全县中小学配备理科仪器、音体美器材、图书等,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仪器设备配备达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要求;拨付“三免一补”资金3592万元,积极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二)支持“三农”经济发展。拨付农林水资金107856万元,增长18.43%。拨付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9621.61万元,其中:农业支持保护补贴6393.7万元;农业保险总保费2412万元(其中:农业保险主险保费1912万元;新增育肥猪价格指数保险保费226万元;小家畜禽、食用菌和蔬菜特色农业保险保费274万元);退耕还林补贴686.91万元;农机购置补贴129万元。拨付财政奖补资金2293万元,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政策,惠及人口19.6万人。拨付村级运行维护及办公经费2032万元,实现494个行政村和56个社区全覆盖,有力支持了“三农”经济的发展。

  (三)加大社保事业投入。拨付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61039万元,增长3.57%。拨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7299万元,资助城乡低保居民36273名。拨付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2054.3万元,新建和改建床位583张。拨付残疾人护理补贴718.1万元,资助重度残疾人9890名,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四)提高卫计保障投入。拨付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资金30940万元,增长80.33%。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530万元,受益居民43067人;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2842.35万元;拨付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230.23万元;拨付计划生育服务及补助资金901.47万元。拨付城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4992.95万元,资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27019人/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逐步提高。

  (五)支持住房条件改善。拨付住房保障资金22483万元。投入3164.3万元实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1000套。投入2080万元实施1280户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有效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让更多困难群众住上新房。

  三、创新预算管理,强化风险防控

  (一)强制度,管理制度得到完善。县财政部门起草了《蓬溪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蓬溪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蓬溪县外出学习培训考察审批开支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通讯(话)费使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收支行为,有效规避了单位违规发放钱物的风险;出台了《蓬溪县财政预算指标管理办法(试行)》和《蓬溪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范了预算执行程序,加强了财政支出管理,堵塞了财政资金管理漏洞,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重创新,预算监督关口前移。2017年,我县创新预算监管新途径和集体决策工作新机制,将资金使用监督关口前移,各预算单位不再单独预算专项公用经费,因特殊事项确需安排支出的,实行申报制。单位需填制专项工作经费申报表,财政汇总后送由县政府组织成立的领导小组审批后拨付,50万元及以上的由县委财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拨付。

  (三)控风险,债务风险防控有效。健全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坚持快速响应、分类施策、协同联动、稳妥处置,牢牢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有力维护了我县经济社会稳定。2017年,我县共化解政府性债务15.87亿元(其中:债务置换14.7亿元、预算安排1.1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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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