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坚持“四位一体”统筹整合力
促脱贫攻坚财政资金精准“滴灌”
2017年仪陇按照“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原则,紧盯资金“整合、使用、监管、保障”四个关键环节,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流程,健全完善资金监管机制,着力强化工作保障,切实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和配置效率,助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专项资金5.3亿元,有效解决了全县脱贫攻坚资金难题,取得资金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效果。
一、坚持“三个统筹”,加强源头整合
坚持“多个渠道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各个方面受益”的原则,打破行业界限、部门分割,创新项目资金整合机制。一是统筹项目规划。按照“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的思路,统筹安排所有涉农项目,将原来部门决策项目全部统一到脱贫攻坚指挥部决策。每年初,由脱贫攻坚指挥部提出全县项目建设总体需求和资金安排计划,脱贫攻坚指挥部指挥长召集分管部门研究规划,有效杜绝扶贫资金分配“下毛毛雨、撒胡椒面”的现象。二是统筹项目申报。结合上级政策和行业规定,按照“项目跟着需求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明确各行业部门在向上申报项目时,必须按照年初既定计划和规划,编制项目实施地点、建设规模、资金需求等申报材料,所有项目申报资料都必须报脱贫攻坚指挥部审核备案,有效避免因各自为政导致的重复建设和项目效益不高的问题。三是统筹项目建设。要求所有涉农建设项目,在严格遵守行业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统一责任主体、目标任务、投入标准、建设内容、审批程序等,实行一个目标引领、一个规划统筹、一个标准建设、一个主体承担、一把尺子监管、一个系统指挥。
二、坚持“三个导向”,优化使用流程
坚持规划导向、民意导向和重点导向,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一是坚持规划导向。对标县摘帽、村退出、户脱贫的标准,结合全县脱贫总体规划和24个专项扶贫实施方案,紧紧围绕贫困村路、水、电、土等薄弱环节和产业发展、能力提升、人居改善、民生保障等重点项目,统筹确定年度资金整合目标,实现脱贫规划与资金保障相统一、项目建设与资金整合相统一、工作方向与资金投向相统一,充分保障扶贫资金投入的精准性。二是坚持民意导向。在确定年度资金整合方案前,广泛征求各乡镇和贫困群众的意见,再由村“两委”制订本村脱贫攻坚项目规划表,按先急后缓排定建设顺序,经所在乡(镇)政府核实签字后,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项目推进组审核,分村、分类建立全县脱贫攻坚项目库。三是坚持重点导向。按照“统筹兼顾、保障重点、适当倾斜、基本均衡”的原则,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于每年1月底前,根据年度资金整合目标、入库项目建设次序、项目建设轻重缓急、年度脱贫村类别等情况,编制年度脱贫项目建设计划,县财政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在3月底前分类别编制涉农资金年度整合方案,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后实施。
三、坚持“三个到位”,强化资金监管
按照“谁申报、谁主管,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压紧压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一是资金监管到位。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出台《仪陇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和《仪陇县涉农资金整合操作流程》。严格实行项目报账制、政府采购制、资金公示制、绩效评价制、责任追究制,所有整合的涉农资金一律实行封闭运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确保整合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二是项目管理到位。出台《仪陇县脱贫攻坚项目实施及监督管理办法》《仪陇县精准扶贫到户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等监管制度,严格实行项目管理法人制、工程验收制、效益监测评价制等,采取专人常驻现场、定期或不定期实地检查、召开质量评比会议等方式,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和指导。项目竣工后,项目实施乡镇进行初步验收,再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评审,对质量不合格的项目,停拨建设资金;项目交付使用后,对其效益进行动态跟踪调查和分析监测评价,确保整合项目质量优、效益好。三是督导评估到位。在资金整合和使用过程中,全面推行“三评估”,对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化建设、项目方案编制、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开展资金管理评估;对项目建设情况、资金拨付方式、遵守监管制度等方面,开展资金使用合规性评估;对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情况及产业增效、贫困户增收等方面,开展资金使用效益评估。同时,将督导评估作为问效问责的核心依据,有效规范整合资金管理和使用行为,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四、坚持“三个强化”,完善工作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挂帅的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在县财政局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落实和组织协调。明确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专人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动保障体系。二是强化沟通协调。出台《仪陇县脱贫攻坚资金整合和统筹联席会议制度运行规则》,建立脱贫攻坚资金整合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县财政定期向联席单位报送资金管理使用和支出预算及执行情况,联席单位共同参与脱贫攻坚政策研究、资金整合统计分析、资金管理使用评估等,为进一步创新整合机制、规范资金监管、发挥资金效益等创造有利条件。三是强化目标考核。建立脱贫攻坚资金整合监管考核机制,按照部门和乡镇职责,分类确定目标任务,建立资金监管台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定期开展目标考核,实行一月一督察一通报,确保整合资金的良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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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