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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三举措支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隆昌市财政局主动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卓有成效。   

  一、构建财政保障机制。一是持续增加专项资金投入,积极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生根落地,加大本级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投入,2017年投入资金1200万元用于7个试点村建设。二是完善涉农资金整合机制,加快财政涉农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各级财政资金1099万元,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三是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采取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和奖补结合等方式,大力扶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鼓励农民自主和吸引产业资本等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四是有效落实运行管护资金,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和使用管理制度,增强村级集体经济能力,确保美丽乡村持续发展。 

  二、把握财政支持重点。一是突出阶段性,分起步阶段、巩固阶段、提升阶段,突出不同的支持重点,逐步提升建设水平和构建美丽乡村管理运行的长效机制。二是突出公益性。区分美丽乡村建设的公益性和竞争性,把产业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突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加快发展,促进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发展。   

  三、提升财政支持绩效。一是注重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坚持项目安排与资金筹措统筹谋划,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按规划组织项目申报、资金整合和项目实施工作。二是主动参与组织项目实施,财政部门积极参与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从项目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竣工工程决算和验收工作、公共设备购买、社会化服务等各环节和方面,做好全程监管。三是强化资金监督管理,规范资金分配使用,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积极构建多主体、多方式、多环节监管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同时绩效考评工作,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资金分配使用机制,着力保障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安全、持久、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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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