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保证金的退还业务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府性投资项目保证金(简称保证金)的管理,规范保证金的退还业务,荣县财政局印发了《荣县政府性投资项目保证金退还程序》,确保保证金的安全和合规退还。
一是统一了保证金退还的申请资料。预算单位凭申请表并附缴款凭证、施工合同和验收报告等资料,申请保证金的退还。二是统一了保证金退还的审批程序。县财政局国库股负责保证金的缴存核实,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保证金退还的合规审核,分管国库局领导具体审批。三是统一了保证金退还的拨付方式。预算单位在办理保证金退还时,必须通过财政国库支付“大平台”系统进行转账拨付,杜绝现金退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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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