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三个必须”强化财政廉政风险防控
宣汉县财政局从完善制度流程、强化监督制约等方面入手,立足“三个必须”构建资金分配与管理长效机制,强化财政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安全。
一是预算分配资金方案必须报局纪检组备案。建立和完善预算分配资金管理制度,所有预算及资金分配方案批复下达前,必须报局纪检组备案,切实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建立权力运行的风险防控机制。
二是股室预算分配必须作出廉政承诺。年初,各股室必须就本股室预算及资金的分配向局纪检组作出书面廉政承诺,并作为年终各股室负责人述责述廉考核内容。
三是所有资金分配必须以正式文件下达。实行所有预算及资金分配以正式文件下达,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实现资金分配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按《预算法》的要求,及时在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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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