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财政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内江市财政局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措施有力,亮点纷呈。
一是改革完善分税制。制定出台《关于改革完善市与区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对市与区分税制财政体制进行改革,将省下划市印花税、契税35%部分相应下划,增加区级财政收入。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深化市级财政绩效预算管理改革实施方案》,逐步建立涵盖事前、事中、事后的财政资金绩效预算管理模式。
二是完善绩效运行考核。制定《内江市市级财政定向财力转移支付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完善《内江市县(区)财政运行绩效考核办法(草案)》,安排市对县(区)绩效运行考核补助资金2000万元,用于保民生、促发展,提高地方财政运行质量。
三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研究制定“三公”经费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方案,出台《市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执行和信息公开。2014年,除涉密单位外,市本级和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全部公开了“三公”经费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并细化了公开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制定《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专项改革方案》,出台《关于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清理财税优惠扶持政策的通知》,对清理的范围、工作安排、工作要求逐一进行明确,规范现行政策,严控新出政策,停止执行涉及违规减免税及先征后返的相关政策45件。
五是强化预算管理改革。构建全口径预算体系,强化“四本预算”编制,全市“四本预算”将全部提交市人代会审议。通过建立预算稳定调节金,实现财政跨年度收支平衡。
六是强化支出绩效管理。2014年,选择了147个省级重点项目和45个市级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自评或财政评价,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方面实现了一级预算单位自评全覆盖;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市对县(区)财政绩效运行评价体系。
七是突出结构优化和盘活存量。牵头制定了市直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加大会议费、培训费及设备购置等经费控制力度,确保其他一般性支出同步压缩。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了部门财政结余资金、自有资金的清理清收力度。截至2014年底,已经清收盘活各类结余资金5700万元用于民生保障和消化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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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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