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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认真落实种粮大户补贴奖励政策

  近日,达州市财政局、农业局联合下发《关于2014年种粮大户补贴奖励政策的通知》,向全市种粮大户送上“四重大礼”。

  一是粮食种植大户现金补贴。对单季种植面积达到30亩以上的粮食规模生产在省级补贴基础上实行现金累加补贴。补贴的对象包括30亩以上(含,下同)种粮农户、200亩以上土地股份合作社、300亩以上农民专合社和家庭农场、500亩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补贴的作物涉及水稻、玉米、小麦(宣汉县和万源市包括马铃薯)。

  二是农机购置补贴。对符合粮食种植大户条件的补贴对象所购置的单台(套)价格在5000元以上耕、种、收农用机械,在国家购机补贴基础上,累加补贴购机款30%。

  三是病虫害防治设备补贴。对粮食种植大户成立的植保专业合作社所购置的单台(套)价格在1000元以上的植保机械设备,在国家补贴基础上累加补贴购机款30%,要求受补贴的专业合作社开展病虫害专业化防治作业面要占自有粮食种植面积200%以上。

  四是评选奖励“十佳种粮大户”。2014年,市政府将开展达州市“十佳种粮大户”评选表彰活动,对平均单产、植保专业化防治和农机化作业效果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且经营效益突出、示范带动成效明显的“十佳种粮大户”予以表彰,并各奖励现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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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