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凉水乡“五规范”加强村级财务管理
一是规范账务管理。乡财政所落实专人,统一建立总分类账、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源登记簿村级“三资”专账;村级只设现金日记账、固定资产台账和资源台账,由村文书具体负责。
二是规范账户管理。村级所有收入必须缴入乡“三资”委托代理中心统一账户,严禁以收抵支、坐支挪用、收入不入账等行为发生。
三是规范票据使用。村级收费统一使用由财政部门印制的村级财务专用发票,做到票款同步、及时入账,严禁公款私存私放、私设小金库。
四是规范审批程序。支出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在取得合法原始凭证上注明用途,证明人签字后交村财民理监督小组审核、村委会主任审批签字、报经乡分管领导核准后,由报账员直接在乡财政所报账。一千元以上的大额支出,必须事先向乡政府报告,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开支。
五是规范资产管理。村级资产的处置,严格按程序实行阳光操作,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和租赁,实行招投标制,由乡财政所按照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办法和规定程序进行,成交后签订承包、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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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