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县建立乡镇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定期通报制度
经过一年的运行,射洪县初步建立起乡镇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定期通报制度。通过记账软件核查和现场账务核查,定期对全县30个乡镇财政所、3个街道办事处财政所相关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记账、及时反映会计信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时记账、违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相关规定的,进行定期通报并督促整改:一是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整改,督促乡镇财政所按时记账,夯实基础,促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二是要切实针对通报所反映的问题,对会计基础工作明显薄弱,达不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的,应该认真自查自纠,加强督导,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整改到位;三是严格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着力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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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