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四个强化不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一、强化增收,不断做大收入蛋糕。一是完善机制。建立健全了财税收入分季按月考核制度,对有关部门实行收入完成情况与相关经费挂钩考核的激励机制。二是加强督办。坚持每半月会商研究、督办财税收入完成情况,做到收入与时间同步。三是加强激励。完善落实对上争取激励政策,多方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调整和完善非税收入激励约束机制,创新激励模式。四是拓展财源。优化政策环境,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重点培育优势骨干企业发展,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提供有力支撑。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5.18亿元的目标任务,从源头上保障民生支出的来源。
二、强化统筹,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大力调整年度支出预算结构,着力削减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同时,加大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优先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领域的资金需要。结合现实与可能,调整支出预算,对县级单位一般预算资金中的行政事业类项目预算压缩了8.3%,对县级部门的基金预算中的行政事业类项目预算压缩了9.5%。同时,对涉及民生领域的支出进行了调增,其中教育支出调增40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增577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调增75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调增186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调增1109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调增12956万元。
三、强化落实,不断增加民生支出。一是及时足额兑现涉农补贴资金。全面兑现了粮食直补374万元、农资综合补贴4301万元、农机具补贴145万元、农作物小春良种补贴93万元、能繁母猪补贴296万元。二是大力支持教育优先发展。1-10月教育投入2.65亿元,占全县一般预算支出22%;其中已安排1400万元,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排义务教育保障经费3250万元,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免费就读后学校的正常运转;投入900万元对家庭困难学生实施资助。三是继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在全民社保的基础上,1-10月新增投入900余万元,用于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户补助提标,并对低保体制内特困群体实施分类救助;新增支出2500万元,对企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实施第9次增资;发放企业、城镇居民、农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2033万元,兑付城乡低保资金2700万元。四是继续提高城乡医保水平。基本实现医疗保险全覆盖;1-10月全县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医保报销金额1.48亿元,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700余万元。五是扎实推进安居工程建设。1-10月安排5411万元用于廉租房、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六是大力加强公共文化建设。1-10月安排1155万元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村文化体育建设和继续实施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政策。
四、强化监管,不断提高保障水平。一是将民生资金检查列入财政监督的重点,深入开展了重点民生工程专项检查,确保各项民生工程及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二是及时查找民生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结合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确保民生资金管理规范有序。三是根据全县国库资金状况,优先安排民生资金,确保民生工程资金落到实处。四是健全民生支出全程绩效管理,建立重点民生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绩效问责制度,提高民生投入的实效性、安全性。同时,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既保证民生资金“普惠众生”,又真正将资金用在“刀刃”上;在做到“锦上添花”的同时,更加突出“雪中送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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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