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财政局规范机关内部会计基础工作
一是确定规范内容。依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对局机关各股室(单位)会计账簿、会计手续和会计核算等进行规范,提高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是明确规范步骤。2012年6月为股室(单位)自查整改阶段。7月由财税法规会计股对各股室(单位)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和规范指导。8月至10月为各股室(单位)整改完善阶段。
三是细化规范办法。规范工作整个过程采取“听、看、评”的方式,先由股室(单位)介绍情况,再由财税法规会计股对会计账簿、凭证、报表及内控制度进行查看,最后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标准逐项评议。
四是确保工作实效。各股室(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监督审核职责,做好审核把关工作。要将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与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财税法规会计股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不走过场,确保取得实效。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实行印章分管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会计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强化局机关内部会计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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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