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财政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出实招
一是着力做大政府投资规模。全年争取中央、省专项补助补助资金36.2亿元,争取四川省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6亿元,政府融资平台筹集资金14.7亿元。有力加快了泸州市交通枢纽、中心城市、产业园区等重大项目建设步伐,投资对该市经济的拉动作用更加凸显。
二是着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全面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标政策。认真落实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提标政策,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120元。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兑付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机补贴资金3.4亿元,农民人均受益88元。认真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安排就业专项资金9619万元,有力促进了就业再就业工作。安排补助资金2.8亿元,落实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提标等政策。
三是着力扩大消费。认真做好家电、汽摩下乡,及家电、汽车以旧换新财政补贴工作,累计兑付财政补贴资金1.4亿元,拉动消费11.6亿元。支持开展粮油、猪肉储备,投入利息补贴829万元,稳定了商品价格和市场供应。市级财政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340万元、商贸物流促进专项资金450万元,大力促进旅游业、商贸物流发展。投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财政补助资金395.8万元,支持农村商品流通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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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