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全面完成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化债验收工作
广元市财政局联合教育、审计等部门组成广元市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化债考核验收小组,于2009年11月16日至2010年3月25日对四县三区的“普九”化债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一是明确验收步骤,即县区自查自验,县区人民政府申请验收,市组织验收。二是验收方法主要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直接考核与间接考核、调账考核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听取情况介绍,乡镇、学校实地走访(暗访),召开座谈会,查阅债务产生依据(合同、协议书等)、财政部门化债拨款凭证和单据等相关资料、询问债权人等方法进行。三是验收内容从偿还债务、制止农村义务教育新债、化债日常管理三大类、十四个方面,对四县三区的“普九”化债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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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