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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财政局“五项”措施加强工程建设领域
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成立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投资股、重管办、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票据采管中心等主要业务股室为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与其他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实现专项治理工作的整体联动。

  二是制订了《工程建设领域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细则》,详细分解落实工作目标、治理对象和范围。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和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为重点,对 2008 年以来规模以上立项、在建、竣工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以及工程严重超概算等突出问题。

  三是明确工作原则、实施步骤和重点。按照分级负责、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原则,分四个阶段,着重对项目资金分配情况、项目资金预算报告情况、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情况、建设项目投资评审和绩效评价、建设项目执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查找政府投资项目在资金、财务管理、物资采购等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寻求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提出修订、完善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的政策措施,把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和创新成果形成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是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采取广泛发动各级各部门、上下密切协作配合、依托财政投资评审对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重要技术支撑作用等措施,以提高专项治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五是及时向省、市财政部门专项治理工作组和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工作总结报告。收集、整理好各阶段工作底稿,建立项目信息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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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