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普九”化债督导组充分肯定苍溪县“普九”化债工作
近日,省“普九”化债督导组对苍溪县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工作进行了督导。省综改办协调办副主任李金忠在听取了苍溪县关于“普九”化债工作的汇报后,指出苍溪县“普九”化债工作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成效显著,值得充分肯定。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教育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监察、审计、财政、教育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普九”债务化解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是制度健全,审核严格。制定印发了《苍溪县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实施方案》等多个规范性指导文件,确保了“普九”债务化解工作有序开展。严格按照“普九”债务化解的政策口径、时间界限、债务范围,对所有乡镇和中小学校的“普九”债务进行逐笔核实审查认定,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县“普九”债务台账和债权债务数据库,对债务实行动态管理,提高了“普九”债务信息的质量。制定了严肃的工作纪律,注重把好“资产核对、资料核实、证人印证”三关,坚持债务、债权全面公开公示,有效杜绝了“糊涂债”、“水份债”和“人情债”。
三是筹措资金,有序化解。实行资金筹集分级负责制,严格落实各乡镇和中小学校等债务单位“普九”债务化解责任,确保了“普九”化债资金来源。建立债务化解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了各个方面化解债务的积极性。鼓励、提倡各乡镇、学校等债务单位加强与债权人的协商,采取让利、捐赠、减免本息等多种方式核销债务。同时采取催收债权,处置乡镇、学校闲置资产,挖掘潜力组织预算外收入等方法,积极筹集化债资金,促进了债务化解工作的开展。县财政建立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偿债资金专户,对筹集的“普九”债务化解资金全部纳入专户管理。规范偿付程序,按照轻重缓急,分期分批有序偿还债务。截至10月25日已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11721万元(债务本金11566万元,利息155万元),占锁定债务总额的83.15%。
四是纪律严明,监督有力。加强对“普九”债务化解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职责,加强对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和中小学校化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定期通报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有效的促进了普九债务化解工作进度。强化对“普九”债务化解工作的刚性约束,将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工作,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对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中小学校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考核,逗硬奖惩,确保了“普九”债务化解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严肃“普九”债务化解工作纪律,加强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建立农村义务教育新债责任追究制度,严禁前清后欠、边清边欠和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奖补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和债务化解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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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