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积极推进2009年能繁母猪保险工作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09年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继续深入推进中江县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农业生产中的风险保障作用,在该县县委、县政府的精心组织下,通过中江县人保公司、县财政局、畜牧局等部门及各乡镇的共同努力,中江县于8月31日全面完成能繁母猪保单签订工作,比上年提前两个半月完成任务。
今年中江县45个乡镇共计69541头能繁母猪参与保险,能繁母猪参保率100%。按规定的保险额和费率计算,每头能繁母猪保费为60元,按照中央承担50%、省级承担18%、县级承担12%、农户承担20%的比例计算,三级财政共负担保费3337968元,农户自筹834492元。目前,农户自筹部分已全额缴入保险专户,各级财政正积极筹措保费资金,县级财政为此安排保费专项支出500695.2元,以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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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