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严禁九种行为强化乡村债务管理
针对乡村债务十分沉重的现状,武胜县加大乡镇债务管理力度,创新化债工作举措,在落实债务消化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立了偿债准备金、领导离任债务审计、新上项目报批和债务公示等管理制度,坚决禁止乡镇政府在经济管理中的九种不规范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
一是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弥补收支缺口;二是不得为企业借款担保或抵押;三是不得采取由施工企业垫支等手段上项目;四是不得举债新建工程;五是不得滞留、挪用财政对村级组织的补助;六是不得举债发放职工津补贴及解决办公费不足;七是不得铺张浪费或随意增加非经常性支出;八是不得虚增或隐瞒财政收入;九是不得违规下达和摊派收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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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