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制定
《四川省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有关政策,加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由省财政厅联合财政部驻川专员办、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共同制定了《四川省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已下发各地执行。
该《办法》对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对象、贴息贷款申请和审核、贴息资金的申请、审核、拨付与清算以及报告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并进一步明确了经办银行、担保机构、各级财政部门和专员办的监督管理责任。
该《办法》的出台,与四川省财政厅前期印发的《小额担保贷款奖补办法》和《关于规范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贴息比例的通知》共同构成了我省小额担保贷款完整的财政扶持政策体系,这对进一步推进我省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开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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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