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四突出”搞好“小金库”重点检查工作
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乐至县精心制定“小金库”重点检查工作方案,有组织、有重点地搞好“小金库”重点检查工作,巩固自查自纠阶段成果。
一是突出检查重点。根据行业、部门的特点,区分不同性质的单位,选择全县执收执法相对集中、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以前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等行政事业单位57个,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达到23.9%,符合上级要求。
二是突出工作质量。从县纪委监察局、审计局和财政局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由县财政局牵头组织培训,明确重点检查内容,统一检查方式,提出检查要求。重点检查分成3个小组,在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分别由监察、审计、财政部门一分管领导带队,加强组织协调,确保保检查质量。
三是突出时间效果。根据检查工作的需要,精心制定“小金库”重点检查工作时间表,在保证检查质量的同时,整个检查工作9月30日结束,做到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四是突出纪律要求。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小金库”重点检查工作必须按法定程序进行,严格执法。检查组在执行检查任务时,必须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检查工作纪律,不徇私情,坚持依法办事,坚决不搞网开一面、下不为例。对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必须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既要实施经济处罚,又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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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