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财政局通过“五清”落实突出问题整改
乐至县财政局按照“四明确一承诺”的要求,认真整改突出问题,确保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整改事项清。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把前两阶段各个层面反映的意见和建议,以及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中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归类,一一列出重点整改的问题事项和需要完善的制度。
二是整改目标清。局党组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解决的难易程度,分门别类地提出整改落实的具体目标和要求,使重点问题的整改方向和意图十分明确。
三是整改责任清。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股室牵好头、其他同志齐配合,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解决好当前涉及面广、群众要求迫切的问题。
四是整改时限清。坚持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对马上能够解决的问题集中精力立行立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说明原因,千方百计创造条件限时解决,让绝大多数群众满意。
五是整改措施清。局党组对确定的整改事项,根据整改目标和时限要求,分别制定有效措施和具体办法,同时充分听取全局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使整改措施不仅具有针对性,而且便于操作,以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发布日期:2009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