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财政局实践科学发展观
坚决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
近年来,眉山财政局始终坚持按规范办事,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管人,凡发现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或漏洞,便从完善制度入手,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制度。在今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对已有制度进行了进一步清理完善,突出五个方面的重点,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
一是突出思想建设。以强化思想道德建设为先导,建立健全了眉山市财政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学习制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坚持党组学习制度和隔周一次的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制度,重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各项廉洁从政规定及警示教育片,财政法规、规章等,不断强化班子成员和全局干部职工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改造。
二是突出民主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阳光决策,制定完善了《眉山市财政局党组会议制度》、《眉山市财政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一月一次的财政资金集体研究例会等制度。凡是资金分配、人事安排、重要事项、敏感问题等,都坚持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行使权力,集体研究决定,按规定程序报批。凡事先定规则,减少自由裁量权。
三是突出资金管理制度。全面实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出台了《关于规范非税收入减免缓审批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推进部门综合预算改革,完善了预算分配和市级财政资金审批办法。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制定了眉山市财政专项资金报账制办法、眉山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报账审核办法、市本级财政资金支付内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并深化财政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改革,制定了评审质量控制制度,健全了政府采购资金审核拨付办法。修订了眉山市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办法。制定了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规定、市政工程专项建设资金监管办法等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四是突出廉政建设。坚持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廉政建设,始终把廉政建设放在与组织财政收入同等重要的地位。制定实施了《眉山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财政管理严肃财政工作纪律的规定(试行)》、《眉山市财政局廉政建设规定》、《眉山市财政局机关作风建设十条规定》、《眉山市财政局党风廉政谈话制度》、《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考核办法》等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全面推行廉政建设责任制。
五是突出机关管理。修订完善了《眉山市财政局工作规则》和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公务接待、小汽车管理、请销假等15项机关管理制度,保障了机关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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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