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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财政局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做好再生资源退税

  为落实国家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税收优惠扶持政策,支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政策的实施,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成都市财政部门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促发展的方针,全方位服务再生资源企业,做好增值税退税工作。 

  一是积极落实退税政策,深入调查摸底。在明确专人负责再生资源退税工作的基础上,组织人员主动走访企业,对全市再生资源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及时掌握再生资源企业的分布、销售以及上缴税收等情况,为落实财税政策创造条件。 

  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培训。按照国家有关再生资源退税政策以及办理要求、程序,对相关人员和再生资源企业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帮助他们准确把握退税政策和做好申报工作。 

  三是积极研究相关政策,扶持我市再生资源行业发展。国家再生资源增值税税收政策调整后,我市各级财税部门积极研究再生资源企业退税工作有关问题,如新津县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的按季退税周期太长、企业流动资金紧缺等问题,做好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协调工作,争取企业获得金融机构的融资扶持,切实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四是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协助企业尽快办理税款退库。为方便企业办理退税,除通过网络等形式详细公布再生资源退税政策、办理渠道外,我市财政部门还主动上门,指导企业申报,并进行现场审核,力争在第一时间将税款退付到企业,以加快企业资金周转,降低企业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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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