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屏山县“四措施”扎实推进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工作
屏山县高度重视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该县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工作有效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财政局、县经商局、县监察局、县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职责,落实工作目标。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6月下旬至7月上旬开展“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宣传月”活动,通过在县有线电视台开辟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宣传专栏、在县乡集镇实点提供政策咨询、在县乡不同区域挂宣传标语、在每个村民小组张贴至少2张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宣传力度,使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向社会公布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咨询电话,截止目前,共接受电话咨询30多次。
三是搞好协调配合。县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分工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协调会议研究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四是提高兑现效率。县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关于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专题召开会议对乡镇财政所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提高乡镇审核质量和工作效率。各乡镇都在财政所设立了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申报点,对申报补贴的农户认真审核身份证明、财政补贴一折通开户情况、补贴产品价格等信息,凡购买下乡汽车摩托车的农民身份证、户口簿、购机发票、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资料齐全的,立即填写《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予以申报,并及时兑现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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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