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县财政局加强中职助学金的监管
中职助学金是国家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标准为150元/月,全年补助十个月。2007年秋期至2009年5月底,泸县财政局已拨付出该助学金1269.7万元。
为强化中职助学金的监管,严格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局于6月1日至6月5日,对县内八所中职学校助学金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对不按要求通过银行储蓄卡发放、抵扣生活费、抵扣学费等不规范行为及资料不完善的学校责令其立即纠正,并完善相关资料。
在泸县财政局清理检查的基础上,该县教育局将召集相关学校,进一步组织学习《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对我县助学金的发放制定统一、规范的实施细则,以保证我县中职助学金顺利发放到学生手中。此举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09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