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个体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确定
2009年南充市个体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已于日前确定。个人年缴费额最低为3012元,最高为5016元,其中最低年缴费额比去年增加444元、最高年缴费额比去年增加756元。个体人员养老保险个人年缴费额是根据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确定。2008年四川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5038元,个体人员参保缴费基数由个人在去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100%间自主选择,以去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为基数,今年个人年缴费额度分别为3012元、3504元、4008元、4512元和5016元。
凡具有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但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均可持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当年缴费基数一旦确定,就不得再次更改。截至今年4月底,南充市参保总人数已达34.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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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