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邛崃(市)及时将因灾失地
跨区安置青川县低保农民纳入农村低保
因“5.12”汶川特大地震造成了青川县部分农村受灾群众失去了耕地和宅基地。由于当地县、乡已经无法安置,按照上级的安置部署,青川县第一批农户80户300人于3月27日到达成都市邛崃(市)南宝山过渡安置点进行安置。
经过青川县民政局核实,第一批安置对象中有295人属于因失去耕地和宅基地而领取低保金的农户,青川县将他们的低保金已发放至2009年3月。
为了使因灾失地跨区安置的农村低保人员及时领取到低保金,从4月起,邛崃市财政局将失去耕地和宅基地的295人按邛崃市农村低保补助标准每人每月45元纳入了农村低保范围,及时发放了低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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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