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财政局“五个严格控制”推动厉行节约措施落实
一是严格控制能耗支出。制定了《泸州市财政局办公楼管理制度》等相关节能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上班时间和下班后开关公用灯器。上班时间同时开启两部电梯,下班后保留一部电梯运转,节假日全部停止运转。合理使用空调,夏天室外温度在30度以下一般不使用空调,空调设置温度不得低于26度。对公共部位用水管件进行维修和节能改造,杜绝跑冒滴漏和浪费性用水。办公用纸用双面或重复使用,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均采用无纸化办公,尽量通过OA办公系统传递文件。
二是严格控制接待费用。严格执行《泸州市财政局机关接待管理办法》,严控接待物资管理,公务接待要严格执行开支标准,不搞超标接待,严控陪餐人员;严禁科室、直属单位之间互相请客、送礼,严禁公款私宴;严格执行差旅报销规定,严禁借开会、考察、研讨、培训、学习、参展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确保公务接待费用在2008年基础上减少10%以上。
三是严格控制会议经费。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会期,提倡少开会、开短会,严禁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游览活动,切实节约会议经费开支。同时,减少各类庆典活动,经批准的庆典活动严格控制规模,减少人数,不准发放礼品和贵重纪念品,遏制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四是严格控制车辆费用。限制车辆的使用次数,鼓励出差、下乡乘坐公共汽车;在确保行车安全的情况下,控制车辆维修费用;非工作时间车辆一律入库,特殊情况需由分管局长审批;加强驾驶员考核,实行用油量与车程直接挂钩,着力减少车辆购置和运行费用支出在前三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
五是严格控制其它支出。节约电话费用,减少办公电话非工作使用;暂停所有信息化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工资制度和津补贴政策,坚决禁止巧立名目乱发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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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