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四川财政新闻联播

四川省眉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新办法出台

  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36全体成员会议审议通过,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新办法如下: 

  一、市本级(含东坡区)贷款最高额度由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各县由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 

  二、贷款购房首付比例由30%降低至20%起,抵押值由最高不得超过抵押房产现值的70%调整为80% 

  三、最长贷款年限由20年延长到30年,最长不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 

  四、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眉山购房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09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