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县四措施强化社会抚养费征收
一是要求各乡镇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二是要求各乡镇滞留应缴入库的社会抚养费必须在4月20日以前缴入金库。到期不缴库者,将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罚,并实行预算扣款入库。三是严禁坐支社会抚养费,对已坐支的社会抚养费,将全额收缴县财政。今后再有此类事件发生,将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罚,并追究其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四是要求各乡镇财政所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规定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建帐核算,全面反映社会抚养费征收以及计生事业的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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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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