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财政局三举措强化灾后恢复重建和扩大内需
资金日常监管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和扩大内需资金的日常监管工作,泸州市财政局积极采取三举措,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的日常监管。
一是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要求各业务科室和县区财政部门建立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管理,认真履行资金的分配、拨付等各项审核程序,加强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审批。
二是建立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月报制。要求区县财政和市级各项目管理单位每月按要求按时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报送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三是加强与各监管部门的密切配合。根据项目监管情况,积极与市发改委、监察、审计等监管部门密切配合,不定期对项目的资金管理和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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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