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五举措进一步推动“八项民生工程”稳步实施
在总结近两年民生工程资金保障工作基础上,四川省财政厅将从以下五方面进一步做好资金筹措和保障工作,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一是督促各级财政部门主动参与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严格审核各地上报的2009年民生工程资金安排计划,并及时通报省级相关主管部门,联合主管部门对部分地区资金安排不落实、目标任务与资金安排不平衡等问题进行纠正,保证全省资金足额安排落实到位。
二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将争取中央资金责任分解落实到四川省财政厅各业务处室,要求各处室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协调配合,主动向财政部等中央部委汇报四川省民生工程实施情况,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的有力支持。
三是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民生工程效益。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协调配合,将重点民生工程项目纳入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和结果进行科学合理的考评,促进项目单位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四是协调部门加快落实项目计划,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制定“四川省2009年民生工程执行情况表”,做到“省级财政实时报、市(州)财政按月报、省级部门按季报”,全面掌握全省各地民生工程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对进度偏慢或还未全部下达资金预算的项目,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督促部门加快项目申报、审批和执行进度,尽快落实项目计划。并且做到项目计划一旦批复便即刻下达资金预算,同时加强资金调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各项民生工程早投入、早见效。
五是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资金使用监督检查。通过参加省政府督导组工作,配合监察审计部门审计监督,组织工作组专项检查,加强对资金到位情况的督查,防止资金“跑、冒、滴、漏”和挤占挪用,切实保障各项工程的顺利实施。同时,加大公开公示力度,与各主管部门一起进一步扩大公示范围,将民生工程中适宜公示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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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