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四川财政新闻联播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多项措施严管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资金

  效游仙区财政局为了进一步加强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和扩大内需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采取以下措施: 

  一、专款专用。 灾后重建补助资金必须用于规划内的项目,扩大内需资金要专项用于发改部门批复的项目,不得随意更改资金使用用途;不得任意改变或扩大资金使用范围;不得用于偿还以往债务和拖欠款;不得用于其他方面的开支。 

  二、专户管理。灾后重建项目资金按规定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封闭运行的管理方式。区财政局在市人民银行金库开设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专户,上级调入的各类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一律通过该专户进行归集,再拨付到该区财政局开设在专业银行的游仙区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专户上统一支付和核算。在此基础上,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和我区实际情况,再在有关金融机构分别开设各类项目资金使用专户。 

  三、专账管理。强化管理,规范核算行为。财政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业主单位,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相关的财经制度,以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要做到专人负责、专账管理、手续齐备、程序规范、账目清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专人专责。建立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负责资金使用管理的责任单位,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财政部门、各项目使用单位要严格执行恢复重建和扩大内需资金预算,加强资金管理,不得侵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并按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对使用管理不善或反馈信息不及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专拨资金。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拨付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符合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应采取财政集中支付方式,应实行政府采购的要执行政府采购,应实行工程招投标的要严格进行招投标,涉农补贴一律通过一折通发放。 

  六、项目专报。资金使用情况实行月报制度,各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应于每月终了5日内(节假日顺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各级财政部门汇总后报上级财政部门。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及时收集统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项目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要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将适合公开公示的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公告,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09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