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财政四项措施确保廉租住房保障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一是贯彻落实廉租住房保障“应保尽保”政策,保证了对廉租住房困难家庭租金补贴发放。成都市本级2008年共安排资金2,124万元,通过市住房保障部门发放了5,288户困难家庭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二是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加快该市灾后恢复重建,改善居民住房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该市市本级拨付实物配租资金16,793万元,用于采购廉租住房1001套,加大了廉租住房保障力度。
三是按照建设部、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地震灾区城镇居民住房重建的要求,加大了对重灾区廉租住房保障支持力度,拨付专项补助资金3,000万元,下达省级(含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500余万元,支持都江堰、彭州、崇州、大邑四个地震灾区开展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四是根据成都市房委会的决定,拨付该市区(市)县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600余万元。下达中央省廉租住房专项资金近2300万元,促进了成都市区(市)县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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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