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成效显著
一是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合作医疗运行。出台了《苍溪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范化建设标准》,建立规范的管理机制,进一步严明合作医疗纪律,强化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和相关制度,做到了有章可循;建立“六查六看”制度,即查参合农民身份、查看参合农民证件是否齐全、查住院病历、查处方、查收费记录、查费用清单、查农民满意度;建立“四公开一监督”制度,即将新农合政策、基本用药目录及价格、新农合服务项目及价格、参合农民补偿比例等项目公开上墙,对农民群众关注的补偿情况,采取县、乡、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将参合农民门诊、住院补偿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建立适时检查通报制度,在常规检查的同时,对重点医院和卫生院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共性的问题全县通报、是个性的问题找准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限时整改。
二是严格控制不合理费用,提高农民受益水平。建立双方协议约束机制,严格目录外用药比例,推行部分单病种限额收费,实行药品价格公示制;建立完善补偿机制,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扩大补偿范围,实行保底报销,提高纯中医药治疗报销比例,对参合农民实行健康体检,年终根据资金结余情况,制定对大额医药费参合对象二次补偿方案;建立严格的基金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收、管、支”三分离运行,严格实行住院费用补偿“三级审核制”,确保合作医疗基金公开、公平、公正的惠及参合农民。
三是深化宣传层次,提高参合率。利用特大疾病再补偿,让受益农民现身说法;利用住院农民报账的时机,面对面宣传中央2008年对新农合的新政策,发动住院报账农民说服其亲属、邻居、朋友积极参合,让更多的人就医有保障;县合管中心人员分片负责,全方位协调指导乡镇工作,及时解决筹资中的具体问题。该县2008年有58.5万农民参加合作医疗,比2007年净增5.5万人,占实有农民的9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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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