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德阳市全面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四川省德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于2008年9月全面启动实施。按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规定,学生和18岁以下在校青少年筹资标准为90元/人.年,政府补助75元/人.年;18岁以上城镇居民筹资标准为290元/人.年,政府补助90元/人.年;对低保家庭、6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残疾人、“三无”人员给予特殊补助;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土地出让金解决。
截止11月底,德阳市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79,793人,其中:学生儿童87,264人,18岁以上城镇居民92,5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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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