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低保标准调整至800元
近日,深圳市政府五届一百二十六次常务会议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20元调整至每人每月800元,同比增幅29%。这是深圳市自1997年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第11次调整低保标准,也是增幅最大调标。此次低保调标是落实中央要求,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改善低收入群体、生活困难群体的生活,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下一步,深圳市财政和民政等部门将采取切实有效举措,筑牢民生底线,继续提高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水平,让低收入群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5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