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深圳财政新闻联播

深圳市推行违法异地车辆异地自助缴交罚款便民措施

  按照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推广交通违法异地办理和罚款异地缴纳便民措施的通知》要求,为方便群众在广东省内异地处理交通违法和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深圳市继2011年3月实现通过广东省指定终端办理深圳市车辆省内异地违法在深圳市查询并缴款的便民措施后,从2014年1月13日起,深圳市全面推行全省交通违法自助处理便民措施,实现了广东省内异地车辆在我市违法可通过“广东省交通违法异地办理系统”自助终端在异地自助缴交罚款和处理业务。目前,深圳市可办理的异地自助缴交罚款业务包括被电子警察查处的涉及记分值在6分(含)以下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款(不含扣车、扣证)。据深圳市公安交警局反映,目前深圳市已投放72台自助终端处理机,年内将计划再向省申请增加200台以上,将极大地方便群众缴款。 

  广东省内异地车辆异地违法实现异地一站式完成处理违法和缴纳罚款,既便于群众缴款,减轻了深圳市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工作压力,也进一步规范了罚款收入的收缴和监管。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4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