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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布实施人才认定新标准

  近日,深圳市出台《人才认定标准(2011年)》,已在深工作、来深创业或已与在深单位达成工作意向的人员,可申请认定为深圳市相应层次的人才,经认定后可享受住房补贴、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学术研修、办理“鸿儒卡”等多项配套政策。新认定标准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标准明确。将人才划分为高层次专业人才、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三个层次,其中高层次专业人才又分为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和后备级领军人才。每个层次都明确了相应具体认定标准,属全国首例。二是任期明确。我市高层次人才通过认定方式确认,任期为5年,期满可再次申请认定。任期内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认定等次,并实行期中、期末考核制度。期中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取消高层次专业人才资格。三是产业导向明确。新发布的认定标准中,人才认定范围再次“扩容”,将生物、新能源和互联网三大产业列入政府扶持计划项目的研发机构负责人纳入后备级人才认定标准,同时新增了特许金融分析师等认定标准,体现了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我市支柱产业的政策倾斜。2011年,深圳市财政委安排高层次专业人才专项资金预算2亿元,用于保障相关政策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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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