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引导功能 支持自主创新和循环经济
深圳市财政局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引导功能,支持自主创新、循环经济和本地品牌产品。
一、 制定《关于通过政府采购扶持自主创新的配套政策》。提出包括优化自主创新产品评标方法、合理有效地编制政府采购文件、对自主创新产品采购赋予附加分值等内容在内的10项配套政策措施,确保自主创新企业优先获得政府采购合同。与此同时,深圳市财政局及时转发财政部《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自主创新产品合同管理办法》、《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府采购扶持自主创新的配套文件,使得作为公共财政管理体系中一项重要内容的政府采购制度,已从过去以节支重效为特点逐步转变为实现政府对社会经济进行调控的重要政策工具,激励自主创新的政策功能愈益显现。
二、 制定“政府优先采购清单”。深圳市财政局积极加强与科信、贸工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将《关于通过政府采购扶持自主创新的配套政策》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落实,在深圳市市政府集中采购年度目录中,将“自主创新和循环经济产品目录产品”列入其中。根据深圳市科信局和贸工局确认的2008年深圳市首批57家自主创新企业和122个自主创新产品,在《2009年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明确将上述产品列入“政府优先采购清单”,并对优先采购提出落实意见。另外,今后经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贸易工业局认定为自主创新产品的,均将列入“政府优先采购清单”。同时被列入“政府优先采购清单”的还包括国家层面及本市相关职能部门确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自主创新产品、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以及“五洲龙客车系列产品”、“比亚迪汽车系列产品”等。
三、 对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实施审批制度。从2008年开始,深圳市实施对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批制度,制定并下发《深圳市实施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若干意见》,明确“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
通过以上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提高了我市自主创新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的相对竞争优势,加大了政府采购对自主创新企业的扶持力度。深圳软件企业在系统集成项目中标次数保持在较高水平,深圳市华为、中兴通讯、神舟、康佳、创维等本地品牌均入围协议采购供应商。
下一步,财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细化对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等本地名优产品实行政府直接购买、优先采购的政策措施,通过扩大采购信息公布、推行网上采购等手段,让越来越多的企业逐步了解和熟悉有关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以更好地支持自主创新、循环经济、本地品牌产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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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