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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新一轮区街财政体制总体运行情况良好

   龙岗区财政局着力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有序推进新一轮区街财政体制改革,实现了新旧体制的平稳、顺利过渡,新体制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一是组织街道科学编制部门综合预算2009年度街道部门综合预算总体支出计划安排27.35亿元;二是迅速组建两个街道财务管理科室,加强街道预算管理;三是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改革措施,协同相关部门研究拟定了街道财政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街道小型基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基建工程欠款偿还办法,拟于进一步征求各街道和相关部门意见后提交区政府审议出台。
  当前,新体制运行中主要有以下亟需研究解决的问题:一是加强街道收入征管工作。各街道应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情况以及与经济运行相关的用水、用电、用工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继续完善 “收支两条线”管理,特别是要重点加强跨区经营企业纳税管理二是解决有关人员编制和待遇问题。对具有企业编制而在街道医院和学校工作并享受正编人员工资待遇的人员由于编制原因其人员经费无法纳入部门预算安排的问题,建议由区编制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各街道办以及教育、卫生等主管部门尽快提出解决方案,但在该问题未有相关规定前仍由街道负担上述人员工资三是逐步解决社区工作站经费不足问题。建议现阶段尽可能保持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和财政投入共同负担社区经费支出的现状,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仍然保持对社区的资金投入,在按每个社区工作站50万元的标准安排专项经费的基础上,区财政可按社区管理人口、建成区面积等多种因素,科学合理安排并适当增加社区专项工作经费。四是酌情补助派驻机构有关经费。努力做到既调动双管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又不增加太多财政负担。五是进一步加强街道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深圳市市里统一规范工资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加强支出管理,努力节约各项开支;严格街道预算约束,严禁擅自调整、改变预算用途;加强对街道预算执行的全过程监控,采取预算执行季报、实地检查、重点项目跟踪等形式加强对街道预算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同时逐步对街道单个金额50万元以上项目支出实行绩效评价;建立街道部门预算运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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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4月10日